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

酒國英雄

在結束一天或一週的辛勤工作後,許多上班族都會選擇利用酒精放鬆一下,這時各類的酒館便成了大家的最愛。今天就讓我們來看看風行於歐美的各式酒館:


說到喝酒的好去處,一般人最容易聯想到 bar 與 pub,其中 bar 是美式說法,pub 是英式說法,兩者都是指可以買酒、喝酒、甚至吃點小東西的「酒吧」。

在美國,bar 裡除了喝酒吃東西,通常還可以玩撞球及射飛鏢等遊戲,例如你可以說:We went to the bar and played pool and darts.(我們到酒吧玩撞球及射飛鏢)。有些 bar 裡面也有表演的小舞台或小舞池(dance floor),不定期舉辦小型的演唱表演,或供客人跳舞。

pub 也是「啤酒屋;酒館」之意,是許多英國人喜歡與朋友聚會的地點,而 pub 文化也可說是英國文化的一大特色。另外要注意的是,pub其實是從 public house「大眾酒吧」的簡稱而來,以往顧客多為勞工階級;至於薪水階級的客人則多愛 saloon bar,即「沙龍吧」,可說是較高級的酒吧,與現在流行於台灣及全世界的 lounge bar 不謀而合。君不見台灣的 lounge bar 不僅高貴,價格通常也很昂貴,一般勞工可負擔不起天天到那裡買醉呢!

除了上述幾種酒吧,常見的「酒店」稱號還有 tavern,這個字其實是 pub 的古老用法,形式與 pub 差不多,通常是個人式或家庭式的經營,稱不上有什麼裝潢或高級服務。不過大部分的 tavern 都提供旅客簡便的住宿服務,算是又有酒館又有旅社的店。

另外還有 bistro,這是一種「小餐館兼酒館」,有種「家庭」的溫馨味道,在國外也很常見。

還有一種小酒館,口語稱為 joint,指的是那種較便宜、低水準的娛樂場所,例如 hamburger joint 是「有賣漢堡的便宜酒館」,消費者多為勞工階級。這裡除了賣酒及簡單的速食,還可能有賭博活動。

至於台灣人常說的「夜店」,英文可稱之為 nightclub。nightclub 通常營業到很晚,顧客可以在裡面又跳又玩又吃又喝,好不快活!當然,如果一個夜店的主要目地是讓人跳舞,則稱為 dance club,即中文的「舞廳」。

至於台灣人最喜歡的全民運動--唱「卡拉OK」,英文則稱為 karaoke。不過要注意的是,在國外一般提到 karaoke bar(卡拉OK店),指的是那種開放式的空間,有人在前面唱歌,台下坐一堆認識或不認識的觀眾的地方,與台灣目前流行的,一群好朋友窩在一個封閉式包廂的 KTV型式不一樣。

另外要注意的是,club 這個字本身也是個聚會的場所,中文稱之為「俱樂部」,例如 jazz club 就是一個專聽爵士樂的酒吧/俱樂部。在國外,一般人會到 club 裡跳舞、聽音樂,以及「社交」,因此而當一個人說:I’m not into the club scene at all. 則是暗示這個人不喜歡酒吧/俱樂部那種為了認識異性而社交的方式。當然,有許多 club 對參與其中的人員限制嚴格,不歡迎阿貓阿狗們不請自來,這種 club 就比較像是「具會員制的俱樂部」或「會館」,以娛樂、飲食、運動為目的的社交組織,且只限會員使用。在台灣,許多政商名流私下間的聚會場所,便可稱為 club!

單字
bar:酒吧(美式說法)
pub:酒吧(英式說法)
saloon bar / lounge bar 沙發吧
tavern:可供住宿的酒店
bistro:小餐館兼酒館
joint:(俚)便宜低俗的酒館
nightclub:夜店
dance club:舞廳
karaoke bar:卡拉OK店
club:俱樂部;會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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