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,因為 MySpace及 Facebook等社交網站風行,為了要看到別人的 online profile(線上個人資料),便必須 friend 來、friend 去,使得 friend 這個字現在已經變成動詞,意指在社交網站中,將某人加入自己友人名單的動作,或者被他人將自己加入其友人名單的動作。
所以當你聽到下列的句子,在指責人家的英文文法有問題之前,先看看自己是不是跟不上時代潮流喔!
- If you friend him, then I won’t friend you.(如果你將他加入友人名單,那我就不將你加入我的友人名單)
- I’m always excited when people friend me.(有人把我加入友人名單時,我總是很興奮)
- If you friend me, I will friend you back.(如果你將我加入你的友人名單,我也會將你加入我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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